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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还在哺乳期,有可能让父亲抚养吗?

  当事人咨询:律师您好,我想问下,孩子还在哺乳期,我现在跟妻子要离婚,但是我想要孩子,请问有可能孩子会判给我吗?

  深圳离婚律师解答:《子女抚养意见》规定“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”,司法实践中通常将“哺乳期内的子女”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。父母离婚时,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,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随父方生活:

  1.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。

  2.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。

  3.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;母亲工作性质特殊,不便于抚养子女;或者母亲违法犯罪,不利于抚养子女等。

  4.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,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。

  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以上情形,孩子也可以给你抚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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